在涉嫌刑事案件被公安機關拘留后,當事人和家屬都會想著盡快去委托一個律師,那么在犯罪嫌疑人偵查期間,律師可以做些什么呢?下面我們就來介紹。
一、什么時候可以開始委托律師?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當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就可以開始委托律師了,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如果當事人因為在押不方便委托律師的,也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
二、律師在刑事拘留期間可以做什么?
(一)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
在偵查期間,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如果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要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
律師在拘留期間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辯護律師會見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通過會見,律師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有關案件情況,聽取犯罪嫌疑人對指控罪名的意見和辯解理由,從而能更好的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更好地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
(二)律師可以為犯罪嫌疑人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根據法律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律師可以為代理申訴、控告
律師代理申訴和控告,可以充分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比如,偵查人員在辦案中違反法律規(guī)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權利和訴訟權利的,律師就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關部門提出控告。
(四)律師可以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總結:
當律師接受委托后,可以向偵查機關了解案件的具體情況,便于更好的為當事人辯護。在當事人被刑事拘留期間,律師可以做的工作的非常多的,所以在涉嫌刑事案件后,最好盡早委托專業(yè)的
刑事律師,才能更好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