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在咨詢一個問題,家人涉嫌刑事案件的,特別是已經被刑事拘留的,家屬可以向警察了解案情嗎?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
家人涉嫌刑事案件,家屬可以找警察了解案情嗎?
我們以刑事拘留為例,當事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后,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制作拘留通知書,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而拘留通知書上只有當事人涉嫌什么罪名和目前被羈押的場所。也就是說,具體的案件情況公安機關是不會透露給家屬的。
家屬怎么才能了解到案情的相關情況呢?
在偵查階段,家屬只能通過聘請
刑事律師,由律師去會見當事人了解一些案件情況。根據法律規(guī)定,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同時在偵查階段只能聘請律師為辯護人,所以家屬想要了解當事人在看守所內的情況和案件相關情況的話,只能通過律師會見當事人后得知。
另外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一些具體的案件細節(jié),此時律師也能了解到。當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自己的監(jiān)護人、親友為辯護人,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通過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了解案件情況。
總結:
所以說,家人涉嫌刑事案件,家屬想要找警察了解案件情況的話,警方此時還在偵查階段,一般不會將案件細節(jié)隨便透露的,同時在偵查階段,家屬也沒辦法會見當事人,所以想要了解情況是非常困難的。只有一個解決辦法,就是委托律師去會見當事人,借此來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