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犯罪行為一定是侵犯他人權利、危害社會甚至國家利益的行為,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應當受到嚴厲懲罰。那么,哪些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呢?社會危害性又如何認定呢?下面跟著小編來看看吧
社會危害性的認定標準:
我國刑法典第13條規(guī)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jīng)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chǎn)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chǎn),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chǎn),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這是刑法對我國社會上形形色色的犯罪所作的概括,是我們認定犯罪、劃分罪與非罪的基本依據(jù),同樣也是認定社會危害性的準則。
社會危害性是犯罪行為最基本的特征,所謂的社會危害性,是指行為對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造成或可能造成這樣或那樣損害的特性。在社會主義社會,犯罪的社會危害性也指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危害性,而犯罪的本質就在于它危害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了社會主義社會。
刑法典第13條通過列舉犯罪所侵犯的客體,揭示了犯罪的社會危害性的各個方面的表現(xiàn)。概括起來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危害社會主義的國體、政體和國家安全;第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第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秩序;第四,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第五,侵犯國有財產(chǎn)、集體財產(chǎn)和公民私有財產(chǎn);第六,破壞社會秩序;第七,危害國防利益、軍事利益;第八,危害國家行政、司法秩序以及公務活動的廉潔性。這些方面概括的反映了在我國犯罪的社會危害性的基本內(nèi)容。
社會危害性的輕重大小主要取決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行為侵犯的客體,即行為侵犯了什么樣的社會關系,例如,危害國家安全罪侵犯的是社會主義的國體、政體和國家安全,因此,危害國家安全罪比其他犯罪的社會危害性要大,是最危險的犯罪。二是行為的手段、后果以及時間、地點。犯罪的手段是否兇狠、殘酷,使用不使用暴力,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社會危害性的輕重大小,例如,搶劫公私財物就比搶奪公私財物危害嚴重;殺人后碎尸就比一般故意殺人更為惡劣。危害后果衡量社會危害性程度的重要因素。三是行為人的情況及其主觀因素,如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故意還是過失,有預謀還是沒預謀;偶爾犯罪還是累犯、慣犯等等。這些情況在社會心理上的影響是不同的,所以它們對社會危害性程度也是起制約作用的。
另外,有些行為雖然具有社會危害性,但是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比如小偷小摸,這些行為就不認定為犯罪,應當批評教育,甚至給予必要的處分。所以,可以說是沒有社會危害性,就沒有犯罪;社會危害性沒有達到相當?shù)某潭龋膊粯嫵煞缸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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