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競爭中,產品生產的工藝流程及產品設計都極易模仿,只有品牌在消費者心目中所留下的持久印象是難以復制的,王老吉與加多寶商標案一直纏斗了九年,終于在2018年7月份迎來了一審判決,加多寶集團相關6家公司賠償廣藥集團相關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4.41億元,同時1469.3萬元案件受理費用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那么如何認定商標侵權?侵犯商標權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呢?
什么是商標侵權?
商標侵權是指違反法律的規(guī)定,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未經商標權人的同意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根據我國商標法第52條以及商標法實施條例和最高人名法院發(fā)布的相關司法解釋,以下行為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非法使用他人注冊商標導致的商標侵權行為。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導致的商標侵權行為。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導致的商標侵權行為。
4、反向假冒行為導致的商標侵權行為。
5、對馳名商標的淡化導致的商標侵權行為。
6、將他人注冊商標注冊域名的行為。
7、將他人注冊商標注冊為企業(yè)名稱的行為。
侵犯商標權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呢?
1、民事責任
(1)停止侵害;
(2)賠償損失:侵權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侵權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jié)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
(3)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4)贈禮道歉。
2、行政責任
對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
(1)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處以罰款。
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jié)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jié)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3、刑事責任
除了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外,侵犯商標權還可能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對商標侵權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1)個人假冒他人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假冒他人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假冒他人馳名商標或者人用藥品商標的;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造成惡劣影響的,依照《刑法》第213條,追究刑事責任。
(2)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個人銷售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銷售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214條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3)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數量在二萬件(套)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馳名商標標識的;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利用賄賂等非法手段推銷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依照刑法第214條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審理商標案件,不論是一般的商標侵權認定,還是假冒注冊商標罪的犯罪構成認定,都應當有一個商標比對過程,以判斷是否構成商標相同。
刑行交叉案件的案情都比較復雜,無論是辦案的公檢法機關,還是律師參與的辯護或代理,都應當首先吃透案情,厘清刑行交叉案件的法律關系。